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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员“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 活动的通知

2022-05-23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阅读:

各党支部:

为了充分发挥奋战在各个岗位上的在职党员在公司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公司党总支研究,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党员“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力打造“一极六区”,围绕生产、落实责任、服务企业,切实发挥党组织在企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二、活动目的

使全体党员切实做到提高素质葆先进、增强本领促发展,立足岗位做贡献、争先创优当先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活动要求

1、全体在职党员(包括流动党员)采取佩戴党徽、张贴或摆放“党员示范岗”等标识的做法,亮明党员身份,展示党员形象,不断增强自己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光荣意识,在广大员工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全体在职党员(包括流动党员)要立足本职岗位,结合工作实际,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和党员义务,带头钻研业务,带头争创佳绩,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做到“平时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本色。

3、各支部要把党员“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作为一项长期的活动来抓,对党员是否真正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要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将党员示范优秀事迹上报公司党群部。

4、对于各支部报上来的优秀事迹材料,将及时在公司党建宣传栏或官网进行宣传报道,同时上报园区“两新”综合党委和市“两新”工委。

5、出现以下情况者,将及时收回“党员示范岗”牌子:

(1)党员离职的;

(2)党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发生责任事故的;

(3)党员存在影响党员形象的其他不良行为的。

6、在年终或次年的“七·一”前,对于表现良好、业绩突出的党员(包括流动党员),由公司党总支予以表彰奖励。

 

 

中共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总支委员会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