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渠道,提高效率和保证采购质量,建立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采购竞争机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建立统一、规范的供应商管理体系,现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服务范围
供应商信息库服务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二)服务内容
1.工程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主要包括钢结构、土建零星工程、防腐保温防水、消防环保等。
2.设备类:各类设备的维修、维护。设备内容包括:专用设备(锅炉、硫酸除雾系统、尾气收尘系统、各类PLC/DCS控制系统、电解设备),机加工,机电设备、电力设备、管道制作安装,零星维修,塑料制作安装,炉窑砌筑等。
二、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要求必须取得的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证书);
3.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和商业信誉,拥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
4.具备良好的生产经营能力、供应能力及相匹配的运输能力,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5.能按时、独立完成我方委托的业务,全程接受我公司的监督指导,并按要求及时提供优质服务;
6.近三年内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并未处于停产停运状态,无因组织管理不善造成的违约、拖延供货时间等失信行为记录;
7.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备选;
8.入库申请人能满足我公司提供的要求,原则上要求为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9.禁止使用他人公司名义或者资质承揽业务。
三、报名要求
(一)申请入库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填写《供应商入库申请表》(附件2)。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3.提供经营许可、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4.近三年来参与的重点项目简介,及经营业绩证明(可附清单,但至少提供3个以上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予以证明);
5.公司简介、基本情况(可提供各类荣誉证书),详细介绍公司技术人员、生产设备、生产量及相关管理情况,现场环境请附带照片,企业固定场所证明材料(需提供2-3张实景照片);
6.提供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名单的查询截图记录;
7.参选供应产品品目、供货时间、结算方式、提供发票种类、服务承诺书等;
8.优惠及其他承诺。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给予相应的优惠及其他承诺(工程类:要求工程款税前按定额总价下浮不低于10%);
9.廉洁合作承诺书(附件3);
10.供应商主要成员及直系亲属未在金贵银业工作的相关承诺书(附件4);
1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附件5);
1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6)。
(二)材料提供注意事项
1.以上提供的资料打印件、复印件及图片须加盖公章,承诺书、声明书需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打印件必须字迹清晰、图案完整清楚。
2.申请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封面写明: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入库申请资料、申请单位、申请日期(附件1)等。
3.申请资料需提供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扫描文件一份,通过U盘和纸质版一起提交。
4.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所有申请资料递交至:苏仙区白露塘镇有色金属产业园福城大道1号(金贵银业综合回收厂)科技发展部,联系人:欧阳主任 18670576625
四、申报资料审核及公示
1.凡符合本项目准入条件及有关服务要求的供应商每类择优选择3-10家入库(原则上不少于3家)。
2.我公司将对供应商参选资料进行比较分析、材料核实或现场考察,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取综合评分法纳入我司信息库,并在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jingui-silver.com/)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未选中供应商不再另行解释和说明。
五、入库保证金
1.公示期满后的3个工作日内,公示入库企业需通过企业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足额交纳入库保证金至我公司专用账户,具体金额为五万元(小写:50000元),并备注“金贵银业工程类/设备类供应商入库保证金”。
账户名: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湖支行
银行账号:1911021019200661159
2.该入库保证金不计利息,作为入库后的信誉和缔约(订约)担保。如未按规定时间足额交纳,则视同自动放弃入库资格,我司有权选择候选企业替代。
3.经我公司审核通过的企业在正式入库后如承接了具体项目,则该保证金自动计入履约保证金。入库企业如需申请退还保证金的,则在其结清与公司的往来业务及款项后,我公司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入库保证金退还后视同其自愿退出我公司供应商信息库。
六、其他事项
1.各参选供应商应对递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我司将取消其参选资格。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料一经收取,概不退回。
2.我司不保证入库单位能够获得实际的业务订单,我公司(即服务范围的单位)在需要服务时从信息库中通过比选确定(确需招标确定的除外)。
3.我司将加强对供应商质量、服务的动态管理,对服务和质量较差、市场口碑不佳、出现违法违规情形或挂靠、利用他人资质承揽业务的,将取消其入库资格;对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取消其入库资格,因此给我司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
4.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则上建库有效期为两年,库建立以后实行动态管理模式,可以视情况采取延续使用、补库、扩库、违反相关规定清库或重新建库等方式开展企业库管理工作。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