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公司审计监察部收到湖南省内部审计师协会颁发的“2014-2016年度湖南省内审先进集体”牌匾
2017年12月,我公司审计监察部被湖南省内部审计师协会评选为“2014-2016年度湖南省内审先进集体”。这项省级荣誉的获得,填补了公司在审计监察工作方面所获荣誉奖项的空白,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社会上的良好企业形象。
自从公司于2014年1月成功上市以来,公司审计监察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等要求,在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正确领导及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在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不断加强内审团队的自身建设,改进内部审计方式方法,为促进公司依法经营、完善内控、防范风险、提高效益、严肃财经纪律和加强廉政建设等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按照上市公司要求如期完成了各项财务审计工作,每年涉及的审计资金(包括公司固定资产、费用、采购和销售等方面)达100亿元以上,2014~2016年累计编写财务审计工作底稿500余份,提出整改意见60余条,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措施和建议,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为企业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挖潜增效、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局面。二是按照要求,对相关工程项目的预算造价及竣工结算造价进行了严格审计,对公司合同(含采购合同、施工合同、维修合同、技改合同等)实行了三级复核把关制度,有效地控制了采购和经营风险。2014~2016年,共完成工程项目审计230余个,累计审计工程结算资金1.46亿元,共核减金额约4200余万元;共询价1500多项,送审询价项目金额达2.25亿元,经调查后审定金额共计2.16亿元,累计为公司节约材料采购资金900多万元。三是加大了日常督查力度,每周安排人员对各部门、生产单位巡查2次以上。2014年以来,针对现场巡查时发现的相关问题共下达书面整改通知60余份。特别是联合有关部门于2017年10月11日—25日对公司各部门(单位)是否按照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内控制度本身是否存在缺陷等方面进行了现场督查,将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督查综合报告提交了董事长审批。董事长审批后,对各部门(单位)内控制度、流程执行情况所发现的问题,在OA上进行了书面通报,并下发整改通知单31份。进一步促进了公司内部的规范管理。
此外,对一些员工举报的违规违纪案件也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对外购原辅材料和产品销售等过程的现场监督力度也进一步加强,安排人员直接进驻综合回收厂现场值勤。2014年以来,共调查处理违规违纪案件26起,严肃了厂纪厂规,对广大员工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对公司购进铅精矿、阳极泥取样过程还进行全程摄像,严格检查购进的原辅材料有无质量问题,有效防止了弄虚作假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如发现质量不合格的,一律退货或按比例扣减,为公司节约了一定的采购成本。
审计监察部:刘鸿飞